研討會活動 > 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及財政部「個人或公司適用產業創新條例延緩繳稅及緩課所得稅辦法」相關法令與實務運作研討會
2016/11/09 下午14:00至17:00 75人 2016/11/05
國賓大飯店2樓四香廳(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63號)
【宗旨】經濟部為協助產業面對國際競爭之環境已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相關之租稅優惠措施,並經總統104.12.30公布,除修正第10條,並增訂第12條之1及第19之1條文,以鼓勵公司持續投入創新研發活動,促進創新研發成果之流通及留住人才。國內公司辦理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員工酬勞之股票、員工現金增資認股、庫藏股、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股份),於產業創新條例修正之租稅優惠措施之施行期間(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取得股票之所得全年合計新台幣500萬元總額內,得選擇全數延緩至第5年課徵所得稅。為讓會員公司對「產業創新條例」法條修正之瞭解及「個人或公司適用產業創新條例延緩繳稅及緩課所得稅辦法」內有關各項書表之申報、填寫等實務作業有所瞭解,特舉辦「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及財政部『個人或公司適用產業創新條例延緩繳稅及緩課所得稅辦法』相關法令與實務運作研討會」,以期會員公司於辦理上述「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時,對延緩繳稅及緩課所得稅之實務操作能順暢無礙。
【適合對象】公司負責人、董事會秘書、股務從業人員、公司專業經理人、法務主管、財務主管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之主管人員。
【主持人】王穎駿會長
日  期 時  間 研  討  內  容 主 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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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4:00

17:00
13:30-14:00 報到及領取資料 股務協會
14:00-14:20 ◎產業創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法條解說及其實
   務運作研討
經濟部工業局
盧碧黛專門委員
14:20-14:30 意見交流
14:30-16:50 ◎「個人或公司適用產業創新條例延緩繳稅及緩
    課所得稅辦法」法條解說及其應申報之各項書
    表介紹與實務運作研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審查二科
李曉芬股長
16:50-17:00 意見交流
1.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寫後郵寄、傳真或E-mail方式報名。
  ※會員請先登入會員方可採用線上報名方式
2.參加費用會員每人新台幣1,500(會員公司報名2人者9折、3人以上者8折優惠)
   非會員每人新台幣2,500元

 (費用包含研討會資料、講師費、場租、咖啡、茶、點心及其他必要費用等)。
3.報名參加者需先繳交費用,收據統一於研討會報到當天領取。
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   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77巷2號6樓之2
電話:(02)2571-3700、2571-3858 張源白   電子信箱:jingal.tw@msa.hinet.net
注意事項:
1.報名額滿為止
  請將繳費收據黏貼於報名表下方,傳真(02-25672291)、郵寄(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7726
  之
2)或E-mail(jingal.tw@msa.hinet.net)至本會,並來電(022571-3700確認。
  ※採線上報名者可直接至【會員中心】→【匯款通知】中填寫
匯款資料後送出即可
2.紙本報名表僅供一人使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3.如以即期支票繳費者,請先傳真或E-mail報名。並於三日內將報名表正本及支票以【限時掛號】寄至
  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77巷2號6樓之2  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收。若請款較費時,請來電告知。
4.已報名繳費者,因故無法參加,請於上課日三日前通知本會辦理退費,逾期恕不退費或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