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搶救數位競爭力 不能只靠招商
2018-01-24 經濟日報社論軟體業巨擘微軟日前宣布計劃兩年投資10億元新台幣,打造科研級的AI研發中心,電商龍頭亞馬遜也宣布與其合作夥伴在台設立聯合創新應用中心。這兩則好消息似乎說明台灣在數位升級和創新方面,還沒掉隊。但觀察國際研究機構對台灣的評價,讓人擔心跨國科技業者的青睞,恐是曇花一現,無法長久。
先就IMD世界數位化競爭力報告來看,2017年台灣在63國中排名第12,看似頗佳。惟探究該調查在知識、科技及未來整備度三大構面的分項,不難發現台灣有「量化」指標排名靠前、「質化」指標表現較差的問題。
像是人才分項中,主要支撐台灣排名靠前的是不錯的基礎教育(如15歲學生在PISA排名第三)、平均素質頗高的人力資源(年輕人口取得大專以上教育程度占比排名第三)、高研發比重(排名第六、二的研發支出及研發人力占比)。但若從資深經理人的國際商務經驗、國內經商環境吸引國外高技術人才排名僅有31名、44名、教育支出總額占GDP比排名落至46名可知,台灣既缺乏頂尖人才,也沒有投入足夠資源加以培育;而研發的生產力、科學技術人才僱用占比也僅排到30名、38名,均呈現出台灣在人才方面有量無質,難以在標榜腦力競逐與具有贏者全拿特質的數位時代裡,取得較佳優勢。所謂教育程度頗高,不過虛胖而已。
再與2017年9月麥肯錫公布「台灣刻不容緩的數位化課題」研究報告相比對,更可意外地發現在IMD報告中獲得讚譽的項目,卻是麥肯錫批為急待改進的部分,主要是台灣高度集中在高科技產業,產業多樣性較少,平均過後的數位競爭力自然看起來不差。但若以產業別進行跨國比較,就馬上漏氣了。
舉例來說,美國高科技、化工、基本與先進製造、金融部門的數位化程度分別是台灣的4.3、2.8、2.1、1.5倍,顯示這幾個占台灣經濟產值比重高的部門,數位化程度卻大幅落後,自然難讓台灣躋身全球價值鏈的關鍵地位,更難搭上跨境資料傳輸飛速成長列車,與受惠於跨境金融活動的增加。
更重要的是,台灣企業領導人(特別是比重最大的中小企業)對數位化的認知嚴重不足。依Gartner在2014年提出的數位化商業發展路徑六階段:類比(Analog,商業發展主要仍依靠人際關係)、網路(Web,藉由網路進入新的市場,接觸更多客戶)、電子商務(E-Business,利用網路優化企業營運)、數位行銷(Digital Marketing,利用行動裝置、資料及社群進行數位行銷)、數位型企業(Digital business,如物聯網)以及自動功能(Autonomous)來看,全球有44%的企業已走到第四階段的數位行銷、有22%走到第五階段的數位型企業。但2017年初Oracle調查指出,台灣竟有高達42%的企業仍處於第一階段的類比狀態,且誤以為導入企業資源規劃(ERP)、客戶關係管理(CRM)系統就已是資訊化或數位化,而77%的企業也僅處在前三個階段,企業對數位化的認知貧乏,由此可見。
如今,政府透過積極招商迎來微軟、亞馬遜等廠商固然可喜,但單靠這顆數位化轉型種子,就希望台灣長出根深葉茂的數位升級和創新大樹,是不可能的。尤其數位化產業具有低邊際成本的特徵,加上網絡化易產生磁吸效應與強化先發優勢,以至於在這個產業必須要做到具有差異化且頂尖的標準,才能存活。
問題是台灣向來重量不重質的數位化發展迷思,使頂尖人才明顯缺貨,再加上政府未設計誘因機制讓中小企業領導人能接觸到數位化的知識、做法,進而採納,使台灣長期欠缺朝向數位轉型需要的養分、水及陽光。本次種下的數位化轉型種子,只怕依舊僅惠及相對少數的企業與人才,無法產生更普遍化的效應。換言之,除了積極招商之外,台灣要在這個贏者全拿的數位化競爭中取得優勢,還要從扎根開始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