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協會3月29日聯誼座談會將舉辦「107年度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及「公司法最新修法議題之說明」專題演講
(107.3.26股務協會新聞稿)
股務協會訂於107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時正假國賓大飯店2樓國際廳舉行第63次股務聯誼座談會,並舉辦「107年度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及「公司法最新修法議題之說明」兩場專題演講:
一、「107年度所得稅制優化方案」:
107年1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依107年2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5201號總統令公布自今(107)年1月1日施行。本次稅改重點如下:
(一)營所稅稅率調增(二)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調降(三)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由20%適度調高為21%(四)獨資合夥組織免徵營所稅,直接歸課出資人綜所稅(五)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為使會員公司對「107年度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相關作業內容能更加充分了解,股務協會特別邀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審查二科呂桂守股長進行專題演講,演講主要內容包括:1、改革背景2、股利所得修改重點3、未分配盈餘修改重點4、個人綜合所得稅新制規定。
二、「公司法最新修法議題之說明」:
行政院立法協調會報已敲定將修訂《公司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由於涉及許多公司治理議題,其中尤以「過半股東可以召集股東會」的修正內容最近頗受關注。另外還包括,過半董事可以自行召集董事會;公司不得無故把董監事候選人剔除等內容。邇來更有立委主張修正《公司法》177條,限制委託書不得用來選舉董監者,若此將造成公司經營之一大隱憂,有鑑於此,協會特別邀請經濟部商業司胡美蓁專門委員進行專題演講,演講主要內容包括:1、與公發公司相關之修法議題(1)強化公司治理之修法三面向(2)法規鬆綁2、立委提案修正之議題(1)刪除第27條政府或法人股東當選董監事之規定(2)委託書於董監事選舉議案,代理人無投票權。
以上兩場專題演講內容非常詳實精彩,呼籲會員萬勿錯過!踴躍報名參加!